1996年,深圳市成立了全国第一家信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信息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
1998年,西安协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经西安技术监督局和西安市科委批准,获得“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认证,成为国内第一家获此资格的公司。
1999年6月,深圳市政府在国内率先出台了包括实施信息工程监理条款在内的《深圳市信息工程管理办法》,并要求对首届我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信息网络工程实施监理。
2000年7月,深圳市信息化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制订了《深圳市信息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实施意见》,要求“市、区、镇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事业收入等),投资规模在100万元以上的信息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遵照本实施意见进行立项、招投标、监理、质量监督、验收”。
2002年7月,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制定了《北京市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本市推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制度,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协议或者招标的方式优先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业务。
2002年11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设备监理单位资格管理办法》,在该管理办法的21类设备工程专业中,涉及信息工程的共有三类,即信息网络系统、信息资源开发系统和信息应用系统。最近,在国家信息办和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直接领导下,信息化系统监理规范化项目正在加紧制定中,并且是作为电子政务标准化项目的一个子项目而提出的。预计在今年年底,监理规范就要完成,经过试用和修改后,将上升为国家标准。
2002年12月,信息产业部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正式颁布《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这标志着我国信息工程监理开始迈向科学化、专业化和规范化,也预示着在我国即将出现一个新的中介服务行业,将很快涌现一批监理机构和执业人员,从此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也将逐步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警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