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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人考函〔2008〕2号
关于做好2008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
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计算机软件考试办公室文件《关于2008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软考办函〔2007〕23号)、《关于在2008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中增加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的通知》(软考办函〔2007〕26号)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关于2008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中心函〔2008〕9号),2008年度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定于上半年5月24日、下半年11月8日举行。为做好我市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2008年度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均须通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
1、参加2008年5月24日考试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3月3日10:00至3月28日17:00截止(24小时开通)。
2、参加2008年11月8日考试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8月11日10:00至9月5日17:00截止(24小时开通)。
(二)报名确认
1、参加2008年5月24日考试的考生报名确认时间:2008年3月24日至28日截止(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参加2008年11月8日考试的考生报名确认时间:2008年9月1日至5日截止(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3、报名确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东2楼市考试指导中心报名大厅。
(三)报考条件见附件1。
(四)网上报名、在线支付、上传照片的具体操作程序、方法和材料要求见附件2。
二、5月24日考试的专业、科目及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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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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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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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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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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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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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分析师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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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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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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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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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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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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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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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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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评测师
软件设计师
网络工程师
信息系统监理师
数据库系统工程师
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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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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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知识
应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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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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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员
网络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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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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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知识
应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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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处理技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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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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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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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机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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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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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11月8日考试的专业及其科目、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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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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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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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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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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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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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分析师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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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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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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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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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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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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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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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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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设计师
网络工程师
多媒体应用设计师
嵌入式系统设计师
电子商务设计师
信息系统监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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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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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知识
应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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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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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员
网络管理员
电子商务技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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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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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知识
应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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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处理技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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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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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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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机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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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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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方式
1、“基础知识”、“综合知识”科目的试题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应用技术”、“论文”和“案例分析”科目的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
2、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
五、其他事项
(一)具体考务工作由市考试指导中心组织。
(二)按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信息技术处理员的上机考试暂按每科50元收取)。
(三)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报名文件要求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及伪造证书、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得推荐,同时也不得推荐非本单位的人员报考。对在报名、考试、领证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3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七条、第十五条规定处理。
(四)全国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全部考试科目在有效期内考试合格者,由市考试指导中心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领证时间、地点及领证手续可登录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查询。
附件:1、2008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考条件
2、2008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名程序及材料要求
二○○八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1
2008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
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
二、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考者不受学历、资历、年龄的限制。
附件2
2008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
资格(水平)考试报名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参加2008年5月24日考试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3月3日10:00至3月28日17:00截止(24小时开通);参加2008年11月8日考试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8月11日10:00至9月5日17:00截止(24小时开通)。报名流程如下:
1、登录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址:
http://www.testcenter.gov.cn。
2、点击“网上报名”栏目→选择《2008年度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到用户登录界面→点击“考生报名”→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后点击“进入报名”→阅读“报名须知”、“诚信承诺书”→点击“下一步 ”及“同意”后进入→必须按要求用简体字详细填完报名信息→点击“提交”后记下报名序号→按要求上传相片→点击“在线支付”进行付费(具体支付方式按网上提示进行操作)→用A4纸从网上正反面打印一份《2008年度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交单位审核确认。
3、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对报考者的身份及报考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在《报名表》上加注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及考生本人签名。
(二)报名确认
参加2008年5月24日考试的考生报名确认时间:2008年3月24日至28日截止(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参加2008年11月8日考试的考生报名确认时间:2008年9月1日至5日截止(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报名确认手续如下:
1、持已网上支付并打印好的《报名表》原件和其它必须提交的报名材料→报名窗口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报名完成。
2、报名完成的人员不需前往市考试指导中心领取准考证。在考试前的7—15天内可登录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址(http://www.testcenter.gov.cn),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赴考(二证缺一不可)。否则,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报考者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一)《2008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及考生本人签名)原件一份。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应经本人签名);
(三)近期二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以上所附材料须用A4纸复印,材料不全者不予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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